经过近4个月的努力,昨天,泰州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,顺利通过了省政府检查组的验收。
12月17日,省检查组一行10人来泰,分组深入泰兴、姜堰、海陵和高港的商场店铺、工矿企业、乡镇集市,对农产品质量安全、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、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、餐饮消费安全、药品质量安全、猪肉质量安全、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,对28个单位进行了检查。副市长王振南作情况汇报并陪同检查。
检查组成员一致认为:泰州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紧紧围绕8大任务、12个100%整治目标,加强组织领导,广泛宣传,周密部署,整治行动力度大、标准严、措施实、有特色,取得了明显成效,群众反映普遍良好,达到了预期目的,验收合格。
据了解,8月下旬以来,泰州市深入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,各市(区)和职能部门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紧扣整治目标详细制定和落实整治方案,执法人员深入到企业、市场和基地,突出重点区域、重点产品和重点单位,进行“拉网式”清查,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,加快推进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、技术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。
至11月底,泰州已提前完成了专项整治的12个100%量化指标。即:县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100%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;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%取得生产许可证,食品小作坊100%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;市区的市场、超市100%建立索证索票制度,乡镇(街道)食杂店100%建立食品进货台账;食堂和市城区餐饮经营单位100%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,餐馆食品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%;100%实现对药品生产企业源头监管;市城区生猪进点屠宰率达100%;城区内市场、超市、食堂、餐饮单位使用猪肉100%来自定点屠宰企业;建材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%建立质量档案;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%加贴检验检疫标志。
整治行动中,泰州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246户,取缔无卫生许可证餐饮经营单位136家,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4张,撤销不符合条件药品GSP证书2张,公开通报24家零售药店的违法行为,关闭不符合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7家,封存处理32箱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单的冻虾仁等,促进了我市产品质量水平的进一步提升。
检查组还建议泰州进一步强化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,加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的监管,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,确保一次性通过国务院的检查验收。 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