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房保障不应该像是“中奖”
总网    2008-1-16 14:20:41    佚名
 

    郑州的一位市民连续参加了4次经济适用房摇号,但都没有“中奖”。他对记者说:“我做梦都梦到摇号‘中奖’。”人大代表查敏称:“住房保障是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。”(详细报道见A05版)

    所谓“保障”,就是像屏障一样把某种东西保护起来。住房保障,就是要为无房可住的低收入家庭建立起一道保护屏障。既然是“屏障”,那就应该是密不透风的;也就是说,每个保障对象都应该得到保障。正因为如此,社会保障制度都把“应保尽保”作为政策目标。虽然这一目标在短时间内还不可能做到,但得到保障的至少应该占到大多数。而“中奖”是绝对的“小概率事件”,买彩票能中奖的永远都只是凤毛麟角。如   果住房保障像“中奖”一样难,那么“保障”也就名不副实了。

    经济适用房“摇号”何以成了“摇奖”?显然是因为僧多粥少。郑州市去年7月举行的一次摇号中,报名与摇中比例高达11∶1,这不就是在“撞大运”吗?实际上,“摇号”这种方式也正是在严重供不应求情况下被 迫采取的一种不是办法的办法。

    那么,如何大大提高“中奖”的概率,直至回归“保障”的本义?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加大投入、扩大供给。身为省建设厅厅长的查敏代表也说了,“今后,我省将加大经济适用房、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供应,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”。其实,各级政府如果都按政策规定的那样,把10%的土地出让金和住房公积金收益用在住房保障上,住房保障规模肯定能扩大不少。

    当然,政府的力量也是有限的。即使再重视,也不太可能保证所有低收入家庭都能买房。所以,政府在保障方式上也应该量力而行、因时制宜。政府如果不能保证保障对象都买得起房,可以先让他们租得起房。对社会保障来说,“量”(覆盖面)比“质”(保障水平)更重要。因此,在保障能力有限的情况下,政府应该优先发展廉租房——— 同样的投入,廉租房的保障覆盖面肯定远远大于经济适用房。实际上,政府也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。国务院在去年8月出台的《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》首次把廉租房作为住房保障方式的首选。随后,十七大报告也专门提出 “健全廉租住房制度,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”,而其他住房保障方式则没有被提及。然而,目前我省各地的住房保障仍以经济适用房为主。

  “安得广厦千万间,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”。殷切期待政府对所有住房困难家庭都“有求必应”;衷心希望所有家庭都“住有所居”。(完)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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